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现将山东大东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大东海洋工业科技园大型船舶与海工装备修造和改装项目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施工期申请总用海面积51.4215公顷,包括主体工程用海43.6796公顷,施工期围堰用海7.7419公顷。施工期主体工程包括非透水构筑物用海5.2405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6.4129公顷,港池用海32.026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0年;施工期围堰均为非透水构筑物,用于建设施工围堰,施工期完成后,其中1.1096公顷变更为主体工程透水构筑物用海,6.2351公顷变更为主体工程港池用海,0.3972公顷注销用海恢复为海域原状,施工围堰申请用海期限3年。运营期项目用海均为主体工程用海总面积变更为51.0243公顷,均为主体工程用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5.2405公顷,透水构筑物7.5225公顷,港池38.2613公顷。
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荣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